2006年物业管理(助师)全国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新《物业管理条例》规定自2003年9月1日起物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。随着劳动部在全国举行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鉴定,物业行业逐步规范化,职业资格证已成为求职所必须,劳动部已经推出的物业资格鉴定为四级、三级,分别是“物业管理员、助理物业管理师”。一年二次,考试时间分别为5月、11月。北京华夏英才培训学校是专门从事外语类、建筑类、财经类的培训机构。培训中理论联系实际,授课新颖、独特,历次考试学员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,深受业内人士好评。一、主修教材:劳动部指定教材:《基础知识》、《物业管理人员》、《职业道德》二、报名条件: 助理物业管理师: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员职业资格...